为答谢和回馈斑马物联网会员对平台的支持,特制订本积分规则。
一、积分有效期
斑马物联网积分自2010年1月1日起实行。2018年10月8日起,积分有效期调整为1个自然年,每年3月31日清除上一自然年度积分。如果您在上一自然年度内,未产生有效订单,您账户内的积分将在次年3月31日失效。如果您选择销户,系统将清除您的特权等级和累计积分。
二、积分范围
(一)e代收网站注册会员可参与积分计划。
(二)会员积分的来源包括:会员特权等级对应的特权系数积累的消费积分、邀请好友积分、促销活动积分、或其他方式赠予的积分等。
(三)积分可用来抵扣斑马专线服务产生的运费,最高每单可抵扣10%。
(四)项目客户所享优惠以合同规定为准,不参加积分计划。
三、 积分计算和累计
(一)按特权等级计算消费积分的方式如下:

特权系数详见《成长特权积分规则》。
(二)产生消费总额包括:指运费及附加费、文件费、仓储费、保价费、增值服务费以及其他服务费用,不含关税、清关费等费用。
(三)使用积分抵扣后的消费积分:指使用积分抵扣后,本次发生实际消费总额减去抵扣积分后的消费部分仍然参与积分计划。
(四)特权系数即注册会员所在特权等级所对应的积分系数,新会员的初始特权系数为0. 5,即消费积分=本次消费总额×0.5%。
(五)积分奖励以会员的付款行为为前提,即在扣款成功后自动计算积分。
(六)会员可在会员中心的"我的积分"查看到自己的积分情况。
四、积分的使用与调整
(一)当次交易所获得的积分不能当次抵扣。
(二)积分奖励可累计使用,但不能分割使用。
(三)每一点积分的支付力相当于人民币一元,美元支付的运费按1:7.14人民币后,按消费积分公式计算。
(四)会员使用斑马专线服务时可使用账户中的积分抵扣运费,抵扣额度所有会员等级每单最高抵扣10%,系统将自动从会员的"可用积分"中扣除积分抵扣运费。
(五)无论何种方式累计或赠予的积分,只能用来抵扣斑马专线运费,无法抵扣附加费、文件费、仓储费、保价费、增值服务费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非运费费用。
(六)斑马物联网有权对调整运费的订单积分进行调整。
五、积分依据和异议
(一)会员积分的使用与会员账户相对应,不能转让或赠予,每个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密码,以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二)若会员对积分累计和使用存有异议,可向您的客服专员提出。收到会员积分异议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调查和处理的结果。
六、其他
(一)斑马物联网将视积分活动的开展和情况的变化,不定时地制定补充新规则完善本积分规则。
(二)会员因参加公司开展的促销、奖励、赠予等活动而获得的积分,其累计条件和使用抵扣方式按照公司分别发布的活动公告、通知为准。
(三)本5.0版斑马物联网会员积分规则自二零一八年十月八日起生效。
(四)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本积分规则之最终解释权归斑马物联网所有。
斑马物联网
二零一八年十月八日
一、特权等级的积分范围
(一)e代收网站注册会员可参与特权等级积分计划。
(二)会员使用特权等级对应的特权系数积累消费积分。
二、 特权等级积分的基数
(一)特权等级的基数:会员开设账号后累计消费成功的总额。
(二)消费总额以美元计算,即以换算后的美元总额确定特权等级。
(三)会员注销账号后,该账号基数即清零,无法恢复。
(四)项目客户所享优惠以合同规定为准,不参加特权等级积分计划。
三、 特权等级与特权系数
(一)特权等级指会员消费成功的总额,自动获得的有不同特权系数的等级,特权等级细分为20个等级,包括
级
级
级
级等四个层级,每个层级分为5个等级。
(二)特权系数指每个特权等级对应的特权积分系数,此系数为会员使用斑马专线服务进行消费积分计算时的累计系数。
(三)特权等级及特权系数明细:
累计成功消费额(USD) |
|
特权等级 |
特权系数 |
0~299 |
|
一颗星 |
0.50 |
300~599 |
|
二颗星 |
1.00 |
600~999 |
|
三颗星 |
1.50 |
1,000~2,999 |
|
四颗星 |
2.00 |
3,000~4,999 |
|
五颗星 |
2.25 |
5,000~9,999 |
|
一颗蓝G |
2.50 |
10,000~14,999 |
|
二颗蓝G |
2.75 |
15,000~29,999 |
|
三颗蓝G |
3.00 |
30,000~49,999 |
|
四颗蓝G |
3.25 |
50,000~99,999 |
|
五颗蓝G |
3.50 |
100,000~149,999 |
|
一颗橙G |
3.75 |
150,000~199,999 |
|
二颗橙G |
4.00 |
200,000~249,999 |
|
三颗橙G |
4.50 |
250,000~299,999 |
|
四颗橙G |
5.00 |
300,000~349,999 |
|
五颗橙G |
5.50 |
350,000~399,999 |
|
一颗彩G |
6.00 |
400,000~449,999 |
|
二颗彩G |
7.00 |
450,000~499,999 |
|
三颗彩G |
8.00 |
500,000~1,000,000 |
|
四颗彩G |
9.00 |
1,000,000以上 |
|
五颗彩G |
10.00 |
四、特权等级收益
(一)特权等级可利用特权系数作为积分的累加系数,即会员积分=本次消费额×特权等级积分系数。如成功消费总额USD176,500,对应特权等级为
,对应积分系数为4.00,即成长为
级别的会员可获得消费总额的4倍会员积分(每RMB100元积累4个积分)。

(二)在"会员中心"->"我的Zebra(信息总览)"中查看相应等级。
(三)会员从显示特权等级起,即可享受会员不同积分系数,在显示会员等级后提交的运单,均按该等级对应的特权系数计算积分。
五、其他
通过特权等级获得的积分使用办法,请参考《斑马物联网会员积分规则》。
本4.0版斑马物联网成长特权积分规则自二零一八年十月八日起生效。
本规则之最终解释权归斑马物联网所有。
斑马物联网
二零一八年十月八日